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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破产债权人能提异议吗

来源: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作者:杭州律师  时间:2021-09-28

  债务人破产债权人能提异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8条第3款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关于债务人破产债权人能提异议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债务人破产债权人能提异议吗

  债务人破产债权人能提异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58条第3款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人破产债权人能提异议吗

二、破产企业债权怎么收回

  破产企业债权回收的途径如下:1、立案前,积极追讨;2、立案后,依法追讨;3、结合职能部门,加大清收力度;4、聘用律师或中介机构人员专门清收。

  三、破产申请撤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我国破产法采取的是受理开始主义,即法院收到破产申请之时,程序尚未开始;只有当法院对破产申请作出受理裁定时,程序才告开始。除清算责任人外,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其撤回申请也是行使权利。但是,申请人的撤回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即请求撤回申请只能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前。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申请人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应予驳回。

  如同在普通民事诉讼中原告撤诉一样,由于破产事件已经进入司法权的控制范围,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利要受制于司法机关的决定。因此,人民法院对于申请人提出的撤回申请的请求,有权审查其处分权利的正当性,及考虑其撤回行为是否存在恶意的权利滥用,是否有害于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并最终以裁定的形式决定是否准许其撤回其申请。

  根据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准许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的,在撤回之前已经支出的费用由破产申请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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