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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

来源: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作者:杭州律师  时间:2021-04-14

  社会上总有那么些人,为了个人利益或者是出于一些其他的原因,故意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扰乱社会治安,搞得人心惶惶,造成民心动荡,这种行为是构成刑事犯罪的。那么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主要不良影响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主体要件是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要涉及犯罪、刑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主要参考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罪。

  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秩序,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等秩序,公共场所、交通秩序,以及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为了扰乱社会秩序,明知没有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威胁,却加以编造,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而加以传播。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三、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立案标准量刑标准是什么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立案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第八条作出规定,即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应当立案。

  该罪的量刑标准由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即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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