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150-5819-8905
您现在的位置是:杭州吴军安律师网>刑事辩护 > 正文

有哪些信用卡犯罪类型

来源: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作者:杭州律师  时间:2021-01-24

  信用卡给我们的生活到来了极大的便利,对一些不讲诚信的人而言就给予了他们犯罪的机会,但是事实上信用卡被人们用来违法犯罪的情况并不在少数。那么,有哪些信用卡犯罪类型?本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信用卡犯罪类型有哪些

  200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了《刑法修正案(五)》,增加规则了“波折信用卡办理罪”和“盗取、收购、不合法供给信用卡信息罪”,修正了信用卡欺诈罪的规则。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5日发布了《关于办理波折信用卡办理刑事案件详细运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共八条,主要有以下要点内容:

  1、清晰了假造金融票证罪中“假造信用卡”的确定,以及假造信用卡违法的科罪量刑规范,规则假造信用卡1张即可构成违法。

  2、清晰了波折信用卡办理罪的科罪量刑规范,以及“运用虚伪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确定问题。

  3、规则了盗取、收购、不合法供给别人信用卡信息材料,涉及1张以上信用卡的,即以盗取、收购、不合法供给信用卡信息罪科罪处分。

  4、规则了为信用卡申请人制造、供给虚伪资信证明的行为,以假造、变造、生意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假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供给虚伪证明文件罪或许出具证明文件严重失实罪追查刑事责任。

  5、清晰了运用假造的信用卡、以虚伪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报废的信用卡或许冒用别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欺诈违法的科罪量刑规范,以及“冒用别人信用卡”的确定问题。

  6、清晰了“恶意透支”型信用卡欺诈违法的科罪量刑规范,以及“恶意透支”确定处分的相关问题,对“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作了界定,以差异于好心透支的行为。

  7、规则了对运用出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办法进行信用卡套现,情节严重的行为,以不合法经营罪科罪处分。 信用卡犯罪类型有哪些。

  二、信用卡违法的最高刑是什么

  持有假造信用卡、运用假造信用卡、运用虚伪身份骗得信用卡、恶意透支信用卡……针对这些信用卡违法行为,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8日经过的刑法修正案(五)都有详细规则。根据法令,进行信用卡欺诈活动,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高可处以无期徒刑,并没收产业。

  跟着信用卡产业的高速增加,各类银行卡违法也日趋严重,目前我国每年银行卡违法金额在1亿元左右。各类信用卡违法呈现境内外互相勾结、集团化、专业化的特色,从盗取、不合法供给别人信用卡信息材料、制造假卡,到运送、出售、运用假造的信用卡等各环节,分工细密,非常猖狂。

  但由于信用卡违法在各个违法环节上体现的方式不同,在详细适用刑法时存在必定困难。司法机关和金融主管部门主张对这一违法作出进一步的详细规则。针对这一状况,有关部门于2004年10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正并作出详细规则。

  刑法修正案(五),在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后增加了一条,作为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并将刑法第一百九十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正。

  依照法令规则,有以下违法行为之一,进行信用卡欺诈活动,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许没收产业:运用假造信用卡,或许运用以虚伪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运用报废的信用卡的;冒用别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

  法令还一起规则,银行或许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不合法持有别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从重处分。

  三、信用卡套现有哪些危害

  首先,信用卡套现增加了我国金融秩序中的不稳定因素。

  我国对于金融机构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对金融机构资金的流入流出都有一系列严格的规定予以监控。那些不法分子联合商户通过虚拟POS机刷卡消费等不真实交易,变相从事信用卡取现业务等行为却游离在法律的框架之外,违反了国家关于金融业务特许经营的法律规定,背离了人民银行对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还可能为“洗钱”等不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这无疑给我国整体金融秩序埋下了不稳定因素。另外,银行风险的增大,大量不良贷款的形成也将破坏社会的诚信环境,阻碍信用卡行业的健康发展。

  其次,非法提现对发卡银行的伤害是巨大的。

  绝大多数的信用卡都是无担保的借贷工具,只要持卡人进行消费,银行就必须承担一份还款风险。所以在通常情况下,银行通过高额的透支利息或取现费用来防范透支风险。可是,信用卡套现的行为恰恰规避了银行所设定的高额取现费用,越过了银行的防范门槛。特别是一些贷款中介帮助持卡人伪造身份材料,不断提升信用卡额度,银行的正常业务受到巨大的干扰,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隐患。由于大量的套现资金,持卡人无异于获得了一笔笔无息无担保的个人贷款。而发卡银行又无法获悉这些资金用途,难以进行有效地鉴别与跟踪,信用卡的信用风险形态实际上已经演变为投资或投机的信用风险。一旦持卡人无法偿还套现金额,银行损失的不仅仅是贷款利息,还可能是一大笔的资产。

  最后,对于持卡人个人而言,信用卡套现行为也给自己带来极大的风险。

  表面上,持卡人通过套现获得了现金,减少了利息支出,但实质上,持卡人终究是需要还款的,如果持卡人不能按时还款,就必须负担比透支利息还要高的逾期还款利息,而且可能造成不良的信用记录,以后再向银行借贷资金就会非常困难,甚至还要承担个人信用缺失的法律风险。

分享到: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
浙江大学国际本科 天然文化网 杭州萧山调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