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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填写证明书

来源: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作者:杭州律师  时间:2021-08-29

  劳动合同的确立为了保障双方的权利,为了便于离职以后办理失业保险核定手续,又或者到新工作单位报到时需用证明书证明已正常脱离上一段工作经历。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填写证明书?本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离职手续依法办理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表示劳动双方终止权利和义务。那么,

  二、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填写证明书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兹有本单位职工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类型为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起于 年 月 日,共 年 个月。因(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条第 款第 项规定,本单位于 年 月 日终止(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书一式四份,原合同双方当事人、失业保险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三、用人单位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三十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因此,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可能会给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享受自主创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造成阻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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