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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权是给付金钱地还是接收近期地呢

来源: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作者:杭州律师  时间:2021-07-12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会与他人形成多种合同关系,其中我们最害怕的借款合同也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只有对借款合同的知识充分了解才能防止日后发生纠纷,或者即使发生了纠纷也能迅速解决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经常会出现不知去哪个法院进行诉讼的问题。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权是给付金钱地还是接收近期地呢,下面就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借款合同如何确定案件管辖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一般原则是被告所在地。但由于有些案件不知被告的住所地或身份信息,或者不想去被告所在地进行诉讼,于是案件的管辖地的选择就很重要了。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因此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管辖地分为两类:法定管辖地和协议管辖地。法定管辖地又分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对于借款合同履行地一直困扰当事人,也是很多法院立案产生问题的地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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