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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由有什么

来源: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作者:杭州律师  时间:2021-06-29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会与他人形成多种合同关系,其中我们最害怕的借款合同也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法民诉法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由有哪些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民诉法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

  一、金融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

  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其特殊性在于贷款人为金融机构。

  二、同业拆借

  是指具有市场准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之间,为了调剂头寸和临时性资金余缺,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活动。

  三、企业借贷

  是指非金融企业之间相互借款的行为。目前,为保护金融市场的有序运行,我国法律一般不允许非金融企业之间相互借款。

  四、民间借贷

  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借款行为。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借贷的币种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港币、台币和国库券等有价证券。

  五、小额借款合同

  是指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或小额贷款公司借小额款项,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小额贷款一般额度较小,利率较低,期限、发放和还款方式方面的约定更加灵活、便捷,小额贷款多用于扶助农民进行农业生产、下岗职工再就业,以及大学生创业等等。

  六、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

  是指当事人就金融不良债权的转让签订的合同。金融不良债权是指处于非良好经营状态,不能按时支付银行利息,甚至不能偿还贷款本金的银行借款债权。金融不良债权包括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七、金融不良债权追偿

  是指金融不良债权受让人在受让债权后,向原金融借款合同的债务人、担保人主张权利,以实现债权的行为。追偿是受让人对金融不良债权处置的主要方式之一,包括直接催收、诉讼(仲裁)追偿、委托第三方追偿、破产清算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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