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150-5819-8905
您现在的位置是:杭州吴军安律师网>合同纠纷 > 正文

民事借款纠纷起诉书如何写

来源: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作者:杭州律师  时间:2021-04-25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因为经济困难而向一些私人朋友借钱来暂缓经济压力的行为,这里其中涉及到民事借款,有时书写民事借款的时候,因为在签订的过程中没有仔细,造成自己的利益损失,导致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起诉解决,那么,民事借款纠纷起诉书如何书写呢?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针对相关的法律疑问,下面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民事借款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原告:欧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xx县xx镇xx村xx组村民,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

  被告:欧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xx县xx镇xx村xx组村民,身份证号码xx,联系电话:xx。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x万元及利息(注:利息计算至债务全部清偿日止。现暂从20xx年x月计算至起诉之日即20xx年x月、按月一分五计息、共xxxx元整);

  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双方系同村村民。20xx年xx月xx日,被告因需资金周转,向原告提出借款。原告出于帮忙之心,拿出自己全部的积蓄x万元和向他人借的x万元共x万元整一起借给被告,被告出具了借条一张。借条载明:借现金x万元,借期x个月,月利息一分五,逾期利息八分。后被告共支付给了原告x个月的利息。截止同年x月份,被告分三次偿还了原告借款本金x万元。此后被告既未向原告支付利息,也未偿还借款本金。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清偿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均未果,被告现在还躲避原告。

  原告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债务应当清偿。被告躲避原告、拒不偿还借款的行为不仅违背诚信、构成违约,也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诉至贵院,诚望判如所请。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二、起诉条件

  公民对下列三类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已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称为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

  (一)、认为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不作为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的: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二)、法律、法规规定可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其它案件,但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订、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三、借款合同纠纷管辖的处理

  1、该借款合同的签订地在北京,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借款合同纠纷案有管辖权。中信贸易公司给付贷款的方式是自带信汇和电汇,借款合同的履行地应在收款方贸易中心所在地连云港市。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借款合同纠纷案也有管辖权。

  2、当事人之间的委托合同与借款合同本身虽属两个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其诉讼标的也不相同,但两者之间有着事实上的联系。委托合同的存在是借款合同产生的原因,借款合同的签订是为了保证委托合同的履行。该两合同产生的纠纷案件,符合合并审理的条件。而且贸易中心起诉在先,起诉状的内容亦涉及两个法律关系。两案合并审理,既便于法院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又可以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讼累。

  3、现连云港中院已作出合并审理判决,中信贸易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中院不应再对借款合同纠纷进行实体审理。中信公司对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请求,应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由该院在二审中一并审理。

分享到: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
浙江大学国际本科 天然文化网 杭州萧山调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