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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4-20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股份有限公司在市场经济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许多必须每一条件都要满足,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公司分为两种,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有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中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股本总额为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同时还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在发起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应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数的35%。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由5~19人组成。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
1、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三、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
1、股份公司(Stockcorporation)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2、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指实收的股本总额。实收股本总额是指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切勿理解为股票的发行价格总额。因为股票可以按面值发行,也可以超过面值溢价发行,但超过面值发行所得的溢价款不作为资本登记,即注册资本里不包括溢价部分,而是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其实有资产数额可能是不一致的。
3、2004年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2005年2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修订草案未对此作改动。审议过程中,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地方、部门、企业提出,为了鼓励投资创业,建议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予以适当降低。法律据此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降低为500万元。
4、新公司法--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5、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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