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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未还清,房产证可以减名字吗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7-31
由于房价的不断攀升,导致很多人都没有办法一次性支付购房款。很多消费者都会采取贷款买房的方式来购买房屋,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请房屋贷款的,如果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或者是固定收入是很难取得贷款资格的。那么有贷款未还清,房产证可以减名字吗?很多人对此都有所疑惑,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有贷款未还清,房产证可以减名字吗
未还清贷款前,不得变更产权人归属!依据以下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3、《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4、《贷款通则》规定:抵押人转让或变更抵押房屋的所有权时,必须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在抵押权人清偿贷款前,不得办理变更及转让手续。
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收费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及收费优惠减免政策,并对16种不动产登记实行收费减免优惠。
通知明确,实行“房地一体”登记,即将现行房屋及其建设用地分别登记、两次收取登记费,统一整合为一次登记、只收取一次登记费。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实行零费率。
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按规定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
三、房屋抵押一般需要以下条件
第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第二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第三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第四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第五所抵押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第六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七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八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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