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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计算方式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5-28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那么,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呢?人身损害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具体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2016年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

  1、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

  2、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18023元/年

  3、上年度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896元/年

  4、上年度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9453.6元/年

  5、上年度全国职工平均工资:45676元/年

  6、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42452元

  7、全国城镇私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4556元

  2016年全国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方式: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4、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海南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住宿费

  住宿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以住宿费的收据为凭。

  6、营养费

  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

  7、交通费

  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次数相符。票据少于就医次数的,一般可根据实际票据认定;票据多于就医次数的,应以实际就医次数认定。

  8、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证明或法医意见,结合使用者的年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器具使用年限等因素,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赔偿数额。

  9、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10、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年

  1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12、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判决。

  13、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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