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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方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5-28

  如果因为意外,不小心造成人身损害的时候,就可以要求损害人进行赔偿。那么人身损害要怎么赔偿呢?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是什么呢?关于这些问题,小编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从小到大,我们应该也会因为不小心有受过伤。那么这个伤害是因为他人造成的话,一般我们是应该要求他人赔偿的。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医疗费

  1、概念:

  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2、计算公式: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二、误工费

  1、概念: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2、计算公式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a能证明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x误工时间(天)

  b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x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计算标准

  三、护理费

  1、概念: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当程度的人身损害,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护理费只发生在某些程度的人身损害中,一般以生活能力是否减损为判断标准。在伤残等重大伤害中,护理费的发生是必须的。

  2、计算标准:

  护理费的计算可以依据护理人员有无收入而区别对待: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x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x护理期限(天)

  四、交通费

  1、概念: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在工伤事故中,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五、残疾赔偿金

  1、概念:

  残疾赔偿金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的人身损害,指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2、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赔偿年限×伤残系数

  如果赔偿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则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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