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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批不下来,违约责任由谁承担?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4-25

  已经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了,可是按揭贷款办不下。法院会如何处理这种合同纠纷?除了要看合同怎么约定。没有约定要看是谁的原因,比如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的原因、非买卖双方的原因。下面一起来看看。

  房贷批不下来怎么办?

  按揭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在实践中,不同情况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中对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规定是最重要的依据。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

  1、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购房者的原因:

  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②如果合同约定的时间已到,买方无法支付房款属于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非买卖合同就该问题约定了免责条款,否则消费者很难获得全额退款。

  ③如果不能退回全款,具体能退多少钱,也同样要看双方合同的约定。如果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违约金少于已经支付的房款,开发商应当在扣除违约金后退还买家已经支付的其余房款。

  ④是否能转手卖房。因为转手卖房属于债权债务的转移,应当征得债权人(即开发商)的同意后才有效。

  ⑤是否可以和开发商协议延期贷款。如合同对此没有约定,是否同意延期贷款的主动权在开发商手上。具体情况恐怕要看楼盘的销售情况,如果销售情况非常好,延期付款的可能性会降低。如果楼盘销售一般的话,或者可以协商解决。

  3、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发还首付及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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