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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勿要办理土地证过户

来源: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作者:杭州律师  时间:2017-08-18

  核心内容:说到买房,多数人关注的是房产证过户与办理问题,对土地证的了解却很有限。往往在这方面吃了大亏,后悔莫及,为了少走弯路,法律告诉你怎么去了解土地证,下面,杭州专业律师为您介绍有关土地证的知识内容。

  读者王先生几个月前买了套二手房,房产证已经办理过户手续,土地证却一直扔在抽屉里,直到近日经朋友提醒才想起,土地证上还是原房东的名字。然而,当他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却被告知“不能办”。王先生颇为郁闷,致电本报咨询究竟怎么回事。

  划拨用地性质

  需补办出让手续

  房产证都过户了,为何不能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据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工作人员称,王先生所提供的原业主土地证上写着“划拨”,也就是说,该套房的土地属于划拨用地性质,按理需要补办出让才能交易。

  据了解,国有土地证的取得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有偿取得,即以出让方式取得,以这种方式取得的土地,可依法转让。另一种是无偿取得,即以划拨方式取得,以这种方式取得的土地在转让前,必须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并交纳土地出让金,变划拨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王先生购买的房产属于后者,土地为“划拨”用地性质。“购买二手房时,可以看原业主土地证上所写的性质是什么,才知道是否可以办理更名或补办手续。”该工作人员称。

  随后,记者从中介公司了解到,该房产所处小区并非所有房源都无法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因该小区置换率较高,多幢楼都已办理出让手续转为商品房性质,购房者购买时也可以较简单地办理土地证更名手续。

  众多购房者

  忽视土地证过户

  按理说,在完整的商品房产权中,应该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其中,“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土地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然而,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即便是可以办理更名和转让手续,不少业主也忽略了土地证的办理。

  叶某冬从事二手房交易多年,据他了解,除了划拨用地商品房小区外,市区多数小区都可办理土地证大证割小证或更名手续,但是在实际二手房交易中,多数房东不重视土地证的分割与更名问题,有些房东即使从原房东手中拿到土地证,也不会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业内人士分析,尽管没有土地证不影响业主对房屋的使用,但是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将来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不齐,不得上市交易。另外,将来如果遇到房屋毁坏或拆迁的情形,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应该分属两部分补偿,这样土地补偿部分就很难保证。

  四种情形

  国土部门拒办土地证

  那么,该如何办理《土地证》变更呢?记者从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了解到,属于划拨用地商品房,需要补办出让才能办理土地证。而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交完土地出让金后,就可以进行开发并办理大的土地证。只要是有了大的土地证和其他合法的售房手续,购房者就可以到相关国土部门办理土地证的分割手续,把属于自己的土地证办到手。这个过程简单来说,就是“大证割小证”。

  此外,按照有关规定,有几种情形国土部门可以拒办土地证。一是,开发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但其土地出让金尚未交纳完毕。二是,开发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出让手续的。三是,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的。四是,开发商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权利受限制的,诸如抵押、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况。

  小链接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

  分割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

  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土地利用要求(复印件);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各幢楼房总《房屋所有权证》及该幢楼房各户测绘面积明细表(市房地产测绘队出具);房屋竣工验收报告;土地分摊情况表(提供以幢为单位、用EXCEL制表的软盘);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开发商的法人证明、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个人的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各户《房屋所有权证》及业主身份证明;宗地图;国土资源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房改房或商品房

  土地变更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原业主《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现业主《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买卖合同或赠与合同、继承证明等变更文件原件或经查档盖章的复印件;土地出让金缴交证明;变更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房改房或商品房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如该幢楼已办理出让的,应到用地利用组查询出让合同编号、使用终止日期;宗地图一份;国土资源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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