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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不成立,犯罪嫌疑人成功获释

来源: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作者:杭州律师  时间:2016-07-29

诈骗不成立,犯罪嫌疑人成功获释

承办机关: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

辩护人:吴军安 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情回顾:

2013年9月蒋某某一行十几人在杭州市拱墅区某棋牌室,以假赌博、互相配合等形式,骗取被害人张某人民币三千余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经过侦查后,将本案移送至人民检察院提起审查起诉。

 案件处理:

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被告人、查阅案件材料,多次和公诉机关沟通,认为本案情节显著轻微,尚不构成犯罪。建议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结果:后检察院采纳了律师观点,作出不予起诉决定书。本案中羁押了几个月的犯罪嫌疑人全部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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