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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来源: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作者:杭州律师  时间:2015-06-08

 

2015年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4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393元;

2014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242元;

2014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373元;

2014年浙江省农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498元。

2014年浙江省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44513 元

 

残等级

2015年度伤残赔偿金

2014年度伤残赔偿金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十级

38746

80786

32212

75702

九级

77492

161572

64424

151404

八级

116238

242358

96636

227106

七级

154984

323144

128848

302808

六级

193730

403930

161060

378510

五级

232476

484716

193272

454212

四级

271222

565502

225484

529914

三级

309968

646288

257696

605616

二级

348714

727074

289908

681318

一级

387460

807860

322120

757020

死亡

387460

807860

322120

757020

(以上标准宁波地区除外。)

注意:

(1)60周岁以下的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赔偿指数一个等级为10%,如十级即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如果有多个伤残等级的,以最高者确定赔偿指数,其他等级十级至六级的,计算2%附加指数;五级至一级的,计算4%附加指数。赔偿指数与附加指数之和最大不得超过100%。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摘要:“:”冒号前为赔偿项目,冒号“:”后为大致需要的证明文件或者依据。

1、医疗费:相关票据、病历资料等

2、误工费:鉴定结论、住院记录、诊断证明、收入证明等

3、护理费:住院记录、收入证明、护理发票、鉴定结论等

4、交通费:交通费用发票

5、住宿费: 住宿发票

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记录

7、必要的营养费:鉴定结论、诊断证明等

致残的情况下,除上述的赔偿项目外还可能包括:

8、伤残赔偿金:按鉴定认可的伤残等级标准计算,鉴定报告

9、残疾辅助器具费:相关发票

10、被扶养(赡养)人生活费:户口本、身份证、其他证明等

11、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诊断证明、鉴定结论

12、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伤残鉴定报告

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8、丧葬费:有关标准

9、被扶养(赡养)人生活费:户口本、身份证、相关证明

10、死亡补偿费:有关标准

11、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发票等。

12、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有关标准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最终计算的依据。

 

温馨提醒:

对于有车一族或即将买车的朋友们,第三者责任险在交强险的基础上,记得再多买一份商业三者险,并且建议最高保额在100万元以上,看看现在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额是一年比一年高,如果只买50万的话,加上交强险只有60多万的赔偿额,大家再看看赔偿的相关项目与数额,就会发现,风险敞口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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