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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商事案件的地域管辖

来源: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作者:杭州律师  时间:2014-11-01

一般民商事案件地域管辖

 

  一、如何确定哪个地区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自己的纠纷?  

  一般来讲,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有权受理案件。特殊情况下,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对特殊案件,当事人所在地、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等法院也可以受理。

  二、哪些民事纠纷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受理。

  三、合同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受理。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受理。

  四、保险合同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受理。

  五、票据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票据纠纷案件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受理

  六、侵权纠纷应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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