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150-5819-8905
您现在的位置是:杭州吴军安律师网>成功案例 > 正文

李某某(化名)故意伤害案刑事附带民事案

来源:杭州吴军安律师网   作者:杭州律师  时间:2014-08-21

  案情回顾:2012年6月,被告人刘某与被害人李某某在干活过程中发生口角,进而扭打起来,推搡过程中刘某随手拿起砖块朝李某头部砸去,李某应声倒地,造成李某头部颅骨骨裂,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被害人随后也提起民事赔偿。

  案件处理:被害人李某治疗结束后,经鉴定构成9级伤残,被告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而且还要赔偿被害人民事部分损失,金额共10万余元。

  案情提示:本案是因为双方冲动导致,其实生活中很多这样的时候都是避免。关键是我们要有基本的法律意识,不能冒然行事,以免造成更大伤害。

分享到: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
浙江大学国际本科 天然文化网 杭州萧山调查公司